首页> 中文期刊> 《造纸信息》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期终复审裁定

         

摘要

cqvip:本刊讯 2013年4月18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19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4月18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