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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公证职能保障公民合法权利

         

摘要

@@ 一、公证在保护公民合法权利方面发挥着特定的职能作用rn对第1条明确规定:"公证活动的目的是预防纠纷,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证制度是法定的国家证明制度,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利而设立的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这一制度在促进和保障我国公民合法权利的实现方面,发挥着特有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公证》 |2006年第8期|27-30|共4页
  • 作者

    张明方;

  • 作者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公证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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