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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助力城中村改造

     

摘要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工程和民生工程,是中国城市化进程和探索解决城乡二元体制既存问题的一种途径,其显著特点是土地使用权性质为集体土地,居民户籍大部分是农村户口,城中村的建筑大多建立在村民自家的宅基地上或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有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房屋产权,权利主体或土地和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涉及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的承租人、受让人等,改造困难大、矛盾多、情况复杂。如何在城中村改造中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造工作,让群众感受到依法改造、阳光征收,呕待破题。近年来,东莞开始实施“三旧”改造(城市更新),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城中村改造模式,笔者结合公证参与本地城中村改造的实践,浅析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在城中村改造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综合性公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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