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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后法定继承公证新旧法律衔接适用问题探讨

     

摘要

《民法典》施行之日,继承法、婚姻法等九部法律同时废止,在此背景下,对于公证机构尚未办理完毕的继承公证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之前而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之后提起继承公证申请的案件,应该适用继承法还是民法典就成为了公证机构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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