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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在上海和山东济宁水域航行内河船舶实施电子签证

         

摘要

中国海事局于2014年1月1日在国内航行海船实施电子签证,于2015年2月10日,在珠江内河船舶实施电子签证。为进一步做好取消内河船舶进出港签证后监管模式改革的平稳过渡,中国海事局决定自2016年6月20日起在上海辖区、山东济宁辖区的内河航行船舶实施电子签证。实施范围为,在上海辖区(上海市地方海事局、上海海事局)、山东济宁辖区(山东省地方海事局)航行的内河船舶(含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和由海进江的国内航行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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