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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舍曲林与氯米帕明对强迫症患者执行功能的影响

         

摘要

目的探讨比较舍曲林与氯米帕明对强迫症患者执行功能障碍的影响。方法将符合入组标准的86例强迫症患者按电脑随机法分为两组,每组43例。研究组患者给予舍曲林,对照组给予氯米帕明治疗,疗程均为8周。分别在治疗前、治疗4周及8周末完成耶鲁布朗强迫症量表(Y-BOSC)评估治疗效果;同一时间给予彩色文字阅读测验(Stroop-C、Stroop-CW)和连线测验(TMT)评估患者的执行功能。结果在治疗4周及8周时研究组患者的Y-BOCS总分、强迫观念和强迫行为因子评分均低于对照组(P<0.05或P<0.01);治疗8周时,研究组患者的TMT-B、Stroop-C和Stroop-CW用时较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P<0.01);两组患者的TMT-B、Stroop-C和Stroop-CW用时均短于治疗前,且研究组患者的执行功能显著优于对照组(P<0.05或P<0.01)。结论舍曲林对强迫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及执行功能的改善均优于氯米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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