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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中双SPV模式的选择

     

摘要

资产证券化中的SPV设置通常具有破产隔离、承担发行证券的业务以及税务筹划的功能,本文结合中美两国的实践与经验初步回答了双SPV模式缘何兴起的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对资产证券化中双SPV模式进行比较与分析。对于基础资产存在权利瑕疵、未来现金流不稳定难以特定化的情况,通常采用“信托+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双SPV模式;“私募基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在资产证券化的同时兼具资产并购重组的特点,适合对项目公司有控制权要求的业务需求方;“资金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层面的信托”模式因在银行间市场公募发行,具有较高的流动性,其对发起机构的要求门槛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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