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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暂行办法》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甘肃省酒泉市制定出台了《酒泉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步实施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审计的对象为县(市、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对任期届满或在任期内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和在同一职位任职3年以上的实施“双责联审”。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审核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情况,机构设立编制使用领导职数配备情况,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情况,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制度情况,事业编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有无混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情况及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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