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企业将劳动者被行政处罚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企业将劳动者被行政处罚作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摘要

【案例】张某于2002年3月入职某公司,后于2012年3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3年5月,张某因殴打其妻子和案外人程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及罚款300元。张某委托其同事以'家中有急事处理'为由向公司提交请假单申请带薪假,请假时间主要为其被拘留期间。公司主管负责人未予批准,张某因被行政拘留未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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