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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门卫等岗位的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摘要

[案例]2011年5月,李某入职某物业管理公司任门卫,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标准工时工作制.但公司要求李某24小时在岗,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为9:00-17:00,李某每天8:00开门,20:00关门,公司给李某提供了床等休息用品,李某一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公司按每天加班4小时的标准依法支付李某加班工资.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8年第11期|46|共1页
  • 作者

    哲宣;

  • 作者单位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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