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辞职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可获经济补偿

辞职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可获经济补偿

         

摘要

编辑同志:我大学毕业后进入一家酒厂的技术开发部工作。由于我属于接触工艺配方等核心机密的人员范围,厂方与我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去年,为照顾年迈的父母,在酒厂工作10年后我只得辞职回到父母身边。由于—直恪守竟业限制协议,辞职近一年来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希望原酒厂给予我适当补偿,却被拒绝。酒厂的理由是双方当初没有就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经济补偿事宜作出约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