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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qvip:国道收费权转让须经交通运输部批准7月,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监督管理,保护投资主体合法利益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盘活收费公路存量资产,进一步维护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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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路》 |2019年第15期|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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