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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

         

摘要

7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2018)第10号公告,强调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包括纸币和硬币)。《公告》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任何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公告公布之日超一个月内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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