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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

         

摘要

cqvip: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2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2007年3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5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2013年12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212号公布的《海关总署关于修改的决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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