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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22号《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4月10日起施行。部长孙家正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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