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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07年 第94号

         

摘要

<正>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赋予中国船舶燃料供应天津公司、嘉兴市新世纪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盐池县隆鑫源经贸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7年第75期|3-3|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F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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