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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91号

         

摘要

<正>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物流便利化,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推进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领域作业无纸化,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可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备案及相关手续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办理相关企业及运输工具备案、备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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