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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 2022年 第35号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2年10月8日收到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大陆聚碳酸酯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聚碳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大陆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大陆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地区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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