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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环保税征求意见稿每头猪至少应缴税4.6元

             

摘要

cqvip:9月30日,广东省财政厅、环保厅、地税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2.8元。按照广东省公布的《草案》,如果畜禽养殖仅收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环保税来算,那么一家500头猪存栏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500头猪x1当量x(1.8+2.8)元=1300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食品》 |2017年第20期|48|共1页
  • 作者

    紫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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