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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上的“绿色通道”——宁波白峰轮渡码头见闻

         

摘要

<正>1995年2月,交通部曾颁布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运输船舶消防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客滚船"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害品的车辆上船",也就是说危险品车辆是不允许登上客滚轮的,可在浙江舟山海峡汽车轮渡有限公司宁波白峰站(白峰轮渡码头)里面,笔者却经常能看到危险品车辆在码头登上客滚轮摆渡去舟山。这是怎么回事儿呢?难道是他们不知道交通部的明文规定,还是明知故为?有关监督部门是否知情呢?带着这些疑问,笔者日前专程走访了白峰轮渡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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