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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案宣判 被告人一审被判刑7个月

         

摘要

<正>9月13日上午,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法院以被告人屠忠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非法所得予以追缴。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因制售假冒伪劣防火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8日,屠忠良在不具备生产防火门资质、设备、技术等情况下,以280元/平方米和320元/平方米的价格,分别与浙江鸿翔、浙江同安两家建筑公司签订木质防火门的制作协议。协议签订后,屠忠良从他人处购买3套"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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