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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摘要

自2009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部分县(含市、区、旗,下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并自2011年起同步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试点.按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2年7月1日起启动两项制度全覆盖工作,2012年底以前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相关部门经过3年多的努力,新农保和城居保从无到有,从局部试点到制度全覆盖,标志着我国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也是继城乡低保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以及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后,国家为实现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助”目标而采取的重大战略部署,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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