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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德隆重组的四股力量

         

摘要

<正>华融、地方政府、银行债委会乃至德隆旧部,不同程度地影响着重组进程从上世纪90年代末至今,中国曾经先后对若干家已资不抵债、濒临破产、涉及国内国际众多债权人的企业,如中农信、海发行、粤海集团等实行关闭、重组或破产,其中尤以国有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为主。重组的方法通常或由国有金融机构托管进行资产处置、清算以偿还债权;或在政府主持下,注入新的优质资产,完成重组再造。无论是国有金融机构主导,还是地方政府操盘,这种“公对公”的主体对接都打上了强烈的行政色彩。而其结局则多为关闭、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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