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电业 》 >电力企业高资产负债率的成因、影响及对策分析

电力企业高资产负债率的成因、影响及对策分析

         

摘要

2011年,国资委调整了对高负债中央企业的界定,认定标准以原来的80%降低至75%,并将资产负债率偏高的中央企业划分为重点关注企业(75%-85%)、重点监控企业(85%-90%】和特别监管企业(90%以上)目前国资委管理的电力企业除两家电网公司及三峡集团公司的整体资产负债率相对较低,其他五家发电公司及两家辅业集团的整体资产负债率基本上都超过国资委的界定。电力企业高资产负债率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与其所处行业有较大关系,但是更要清楚地认识到,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动荡不明、市场景气指数持续低位徘徊、物价水平居高不下、金融调控政策日趋紧缩等宏观经济环境下,如何有效合理地控制负债总体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筑牢企业资金链条、规避经营风险,是电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必然选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