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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监管主体模式的选择:混合监管主体

         

摘要

金融监管主体是历史和国情的产物,它既没有统一的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多元的,可以是政府机构,可以是各种非官方性质的民间机构或私人机构,也可以是二者的混合.文章论证了我国建立混合金融监管机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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