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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岂能“漂白”造假原罪? 海联讯若确属造假上市,应考虑责令退市

         

摘要

4月29日晚,海联讯(300277.SZ)公布2013年年报及多份公告,公司大股东章锋、孔飙、邢文飚、杨德广发表声明,对公司因财务数据更正及调整给公司适格投资者(即遭受损失,又符合补偿条件的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并适时启动赔偿工作。5月5日开盘,公司股价应声涨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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