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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价格监管和反暴利(确定不合理高额利润机制)条例

         

摘要

为行使2011年《价格监管和反暴利法(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Act 2011)》(第723号法案)第15条所赋予的权力,部长制定以下条例:1.引用和生效日期(1)本条例可被引用为《2018年价格监管和反暴利(确定不合理高额利润机制)条例(Price Control and Anti-profiteering (Mechanism to Determine Unreasonably High Profit) Regulations2018)》。(2)本条例自2018年6月6日起实施。2.解释(1)本条例中所称,“建议费用(introductory charge)”是指对提供或意图提供的任何新服务的建议性收费;“促销费用(promotional charge)”是指以任何方式表明低于之前提供或意图提供的相同种类或相同等级的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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