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集体经济》 >不动产司法拍卖过户税费由买受方承担的税务处理之我见——肇庆亘泰金旺公司土地拍卖案例

不动产司法拍卖过户税费由买受方承担的税务处理之我见——肇庆亘泰金旺公司土地拍卖案例

         

摘要

对不动产的司法拍卖,法院对税款承担条款通常注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条款给买受方和税务机关带来了一些极具争议性的征管问题,文章从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由买受方承担存在的税务问题,在符合税法的前提下,提出个人对政策的理解和观点,从而进行合理和科学的税务处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