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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界定

     

摘要

公共利益产生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是公民个人利益最终的价值取向.它是对一定区域内不特定的大多数人需要(利益)的一种满足.各国均在法律中专门规定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是土地征用权行使的合法依据和前提.今后对公共利益界定的重构应坚持“公益性、合法性、公平性”等原则,统一法律规范,明确法律规定,完善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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