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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解除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摘要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解除发电用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开始,解除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通知要求,解除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和市场交易电煤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2013年电煤由供需双方自主协商定价。解除对电煤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煤炭价格监测工作,特别是电煤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电煤生产经营情况监测制度,建立电煤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切实加强电煤市场监管,严禁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控制煤价;不得采取降低热值、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哄抬煤炭价格。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范必曾指出,应深化“煤-运-电”全产业链市场化改革,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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