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

         

摘要

12月29日,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国企改革要划分类别,分类施策、分类监管、分类定责考核。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也可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总会计师》 |2015年第12期|15|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