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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采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问题研究

         

摘要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非经常性损益的位置是越来越重要.2008年,证监会对非常性损益项目重新定义,这次的修改主要强调了"特殊性和偶发性",对其发布的内容同披露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与修改,让上市公司操纵非常性损益的行为得到抑制.因多方面因素,上市公司通过非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问题没得到解决.无论是盈利公司还是亏损公司,多十分重视非常性损益.它们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关联方交易或者是变更会计政策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上市公司利用非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也是各不相同.高利润公司主要是为了平滑利润和避免利润下降,微利公司为了避免亏损,亏损公司则是为了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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