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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3号

     

摘要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船舶燃料供应连云港公司、云南陆地石油有限公司、山东海化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神驰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京博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烟台市供销石油公司、揭东县通辉燃化有限公司、福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经贸》|2008年第3期|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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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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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6: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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