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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摘要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印发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制度规定高等学校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原来关于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的规定来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是一门独立的专业会计,基建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目前基本建设单位会计管理及核算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功能的发挥.本文从实践操作中选择了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促进高校在新会计制度下基本建设会计核算功能的充分发挥.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对《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财预字〔1998〕105号)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执行的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是一门独立于企业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之外的专业会计,在基本建设会计的实际核算工作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下面,笔者就谈一谈新高校会计制度下基建会计核算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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