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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界定之我见

     

摘要

在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情况下,关于提供劳务的征税因具体劳务的不同而分别涉及征缴增值税和营业税,而现行税法出现两种境内提供劳务的判定标准.文章从现行税法规定入手,分析境内提供劳务的界定标准及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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