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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及拒不配合和干扰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

         

摘要

在实际执法活动中,行政相对人拒不配合调查、阻扰执法人员正常的调查取证,甚至暴利抗法,转移、销毁证据,擅自动用、调换、转移、损毁被查封扣押财物等现象屡见不鲜。如何对这一现象和行为进行处理,作者认为市场监管领域中法律、法规、规章中有明确处理规定的优先适用;没有明确作出规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法》中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作出处理。这对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时遇到类似问题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21年第9期|46-48|共3页
  • 作者

    陈晋平;

  • 作者单位

    山西省晋中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行政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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