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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转让股权为名倒卖土地使用权

         

摘要

案例简介 2004年,某市A公司以摘牌方式取得2200亩土地使用权,土地总价款为12亿元,A公司仅缴纳了2.2亿元.三年后,A公司在既未全部缴纳土地价款也未进行任何投资开发的情况下,该公司股东与国内一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B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约定:B公司为获取A公司2200亩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拟通过购买全部股权的方式实现,股权转让总价款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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