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拍卖》 >新股发行可引入拍卖机制

新股发行可引入拍卖机制

         

摘要

采取差别价格下的拍卖机制,充分体现“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或许可以减少新股发行期间的投机炒作现象,增加新股发行期间的透明度,扭转新股发行的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和“破发”并存的尴尬局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