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拍卖》 >适当运用中止拍卖可化解矛盾

适当运用中止拍卖可化解矛盾

         

摘要

拍卖的“中止”,只是暂停一下拍卖程序。它的发生是在拍卖过程中产生的,“中止”拍卖,其法律关系还是继续存在,权利和义务关系并未终结。在拍卖场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拍卖过程中发生某些新的特殊情况,对已经正在行使拍卖活动时效期依法加以适当延长.对拍卖活动宣布“中止”.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且也是一种正常的拍卖行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