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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品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论纲

         

摘要

一、艺术品的概念及其价值关于艺术品的概念,目前学界并无统一的认识,也没有哪一种说法被学界所广泛认可。2016年1月文化部颁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该《办法》把文物排除在艺术品之外显然是出于管理的原因。文物中当然有艺术品,而且文物中的艺术品在当前的艺术品市场中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这一概念只是对艺术品包含哪些种类进行了罗列,对各类艺术品的共同特征没有做出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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