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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路宽:审美与创新之辩证性

         

摘要

北京市一所著名小学的女校长曾问我:“区教委要求每所学校的校长用一句话来概括学校开设的每门课程的价值,我将美术课程的价值概括为‘能够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对吗?”我说:“对,但不全面,还可以加以补充.美术课程不仅能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还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这两种能力的培养,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存在一定的对立性.”我们过去往往用审美能力来包容一切,以为培养了审美能力就等于培养了创造能力,连极为推崇美术教育创造性价值的罗恩菲德,也主张通过丰富审美经验帮助学生获得创造能力.审美能力和创新能力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它们是对立的,统一的,还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呢?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对美术教育来说,弄清这一问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美术教育》 |2015年第3期|7-11|共5页
  • 作者

    尹少淳;

  • 作者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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