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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档案登记备份制度

             

摘要

创新理念rn2009年,浙江省档案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档案登记备份制度,即指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和电子文件进行登记,并由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经过登记的电子文件进行备份,对纸质或其他载体形成的档案进行数字化全息复制,形成备份,以实现档案证据锁定和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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