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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武义“1·21”重大爆炸事故宣判相关责任人被判缓刑

             

摘要

2007年9月3日,浙江省武义县“1·21”重大爆炸死亡事故的责任人朱某,被武义县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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