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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

         

摘要

2021年2月4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发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1)12号)。通知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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