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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

     

摘要

2008年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协调(2008]3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说,为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并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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