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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摘要

@@ 本刊讯为加强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议通过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19号令,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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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09年第35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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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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