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化学分析计量》 >我国将严格国家质检中心统一命名

我国将严格国家质检中心统一命名

             

摘要

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我国将严格国家质检中心统一命名。按照规定,国家质检中心统一命名为“国家XX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要时后缀区域名,并与实际检测能力和业务范围相符。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或“国家”等容易与国家质检中心相混淆的名称。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