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魅力中国 >试论公民的法律参与途径

试论公民的法律参与途径

     

摘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公民参与我国的法制建设是政治参与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无疑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扩大公民法律参与途径有必要做深入探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