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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尚未盈利互联网企业通过新三板到创业板上市

             

摘要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支持深圳资本市场改革创新的15条意见,提出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科技创新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满12个月后,到新三板或创业板发行上市。在15条意见中,证监会表示将按照"牌照管理、业务交叉、规则统一、功能监管"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在前海设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金融业务创新。支持深港两地资本市场加强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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