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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析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处理

         

摘要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给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殊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2025年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35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2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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